ZY6017F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機
ZY6017F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機,適用于在規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。符合標準GB/T8626《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》。
- 適用范圍
- 符合標準
- 主要特點
- 主要參數
- 技術服務
一、適用范圍:
ZY6017F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機,適用于在規定條件下判斷建筑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試驗方法。符合標準GB/T8626《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》。
二、符合標準:
2.1符合GB/T8626《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》;
2.2符合ISO11925-2:2020《Reaction to fire tests - Ignitability of products subjected to direct impingement of flame Part 2:Single-flame source test》
三、主要參數:
3.1整套配置:本試驗機由控制箱、燃燒箱本體、燃燒器、電磁閥、信號控制及試樣支架組成;
3.2試驗箱:
3.2.1材質:由優質鋼板靜電噴涂經高溫烤漆制成;
3.2.2在正面和側面都設有觀察窗;
3.2.3在箱體底部的方形盒體部分設有空氣自由流通,方形盒體由厚度1.5mm不銹鋼網板制成,盒體高度50mm,網格規格為25mm*25mm;
3.2.4 箱體煙道風速測量:采用風速計測量,空氣流速為(0.7±0.1)m/s,
3.2.5風速計:量程0.01m/s~30.0m/s,精度±0.1m/s;
3.3燃燒器:
3.3.1組成:有燃燒器主體、火焰穩定器、調節閥組成;
3.3.2燃燒器規格:由孔徑為¢0.17mm 的噴嘴和調節閥組成,并設有四個¢4mm 的空氣吸入孔;
3.3.3火焰高度:20±1mm;
3.3.4燃燒器傾角:45°;
4.3.5點火系統:為手動點火,配點火器;
4.3.6調節閥:調節燃氣壓力在(10~50)kpa;
3.4燃氣:氣體純度>95%丙烷氣;(客戶自備);
3.5試驗夾:由兩個U型不銹鋼框架構成,寬15mm,厚(5±1)mm;
3.6掛桿:固定在垂直立柱(支座)上,保持試樣夾能垂直懸掛,使燃燒器火焰能作用于試樣;
3.7燃燒時間:0~99分99秒可設定,精度≤1s/h;
3.8持燃時間:0~99分99秒可設定,精度≤1s/h;
3.9火焰檢查裝置:
3.9.1火焰高度測量規1把;
3.9.2邊緣點火的點火定位器1個;
3.9.3表面點火的點火定位器1個。
3.10濾紙和收集盤:
3.10.1濾紙:密度為60kg/m2;
3.10.2收集盤:100mm*50mm,深10mm。采用鋁箔制作;
3.11電源電壓:AC220V±10%,50Hz;
四、設備結構:
4.1 本機器結構由燃燒箱、控制箱,兩部份組成。
4.2 燃燒箱尺寸:L700*W400*H810(mm)符合ISO11925-2:2020 figure 1-combustion chamber;
4.3 機箱材質:由優質鋼板靜電噴涂經高溫烤漆制成;
4.4 噴燈:由我公司自制,黃銅材料,完全符合GB/T8626標準要求。
4.5其它機械零件材質采用優質不銹鋼制成。
五、使用條件:
5.1 地面平整,通風良好,不含易燃、易爆、腐蝕性氣體和粉塵。
5.2 附近沒有強電磁輻射源。
5.3 設備周圍留有適當的維護空間。
5.4 溫度:25℃~35℃。
5.5 AC220V/50HZ。
5.6 電壓允許波動范圍:220V±10% 。
5.7 頻率允許波動范圍: 50Hz±1%。
5.8 要求用戶在安裝現場為設備配置相應容量的燃氣氣源,配備電源,并且此電源必須是獨立專門供本設備使用。